近年来,耿马县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笼子”规范用权,加强源头防腐。先后出台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县管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工作暂行规定、领导干部“八严禁八不准”、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实施办法等20余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出台“不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办法,对16种不作为、16种乱作为情形分别进行界定,并明确六种责任追究方式把责任追究覆盖村(社区)干部。2017年,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领导干部5件5人,通报“不作为慢作为”典型问题1起9个单位,约谈乡镇党委和纪委负责人6人,立案审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推进缓慢滞后、责任落实不到位乡镇党委书记1名。
“零容忍”惩治贪腐,减存量遏增量。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巩固提升“不敢腐”态势,不断提升惩治腐败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和警示效果。2017年,受理信访举报105件次,立案28件2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2件,移送司法机关2人,开展谈话提醒58人,通报典型案例7批15件14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5人(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达64%、17%、12%、7%。
“靶向”纠风纠偏,确保政令畅通。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 重点围绕脱贫攻坚、稳增长、“五网”建设、惠民资金落实、“小金库”问题整治等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开展脱贫攻坚抽查,夜访建档立卡贫困户活动,了解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7年以来,开展专项纪律检查9场次,发现问题244个、提出整改建议207项、整改措施207条、发出整改通知书88份。开展扶贫领域“找线索、查问题、促攻坚”暨“廉洁扶贫”专项纪律检查五轮次,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2件,移送司法机关2人,开展谈话提醒58人,通报典型案例7批15件14人。
“七个一”强化节点监督,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取编发一条短信、印发一份通知、发布一个公告、派出一批检查组、作出一次通报、查处一批问题、进行一次总结的“七个一”方式,突出节点,坚持不懈刹风正纪,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取专项检查、集中检查、日常监督、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等形式,派出68批次检查组,发现问题206个,问责干部24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83名干部,通报典型案例4起。(刘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