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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07人
发布日期:2017-12-22 07:30:00    信息来源:耿马县纪委

今年以来,耿马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关系。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今年以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7人,其中,第一、二、三、种形态分别为66人、19人、14人和8人,占比分别为62%、18%、13%和7%,达到了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目的。

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地址,开通12388举报电话,坚持每15日县、乡两级纪委同步开展领导信访接待日接待来访群众工作,坚持每月对信访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反映当月信访举报情况,掌握信访件办理情况,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持续“零容忍”惩治腐败。对每一起问题线索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宽严相济,分类处置,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坚决防止用批评教育代替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用轻处分代替重处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97(次),初核违纪线索64件,立案28件28人,结案34件3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人。

加强协作形成办案合力。加强与审计、检察院、法院、公安等单位沟通协作,拓宽发现案件线索渠道。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会议2次,收到检察院、法院、审计移送案件线索23件,县纪委向司法部门移送问题线索3件(刘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