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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聚焦四个“重点”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日常监督
发布日期:2023-08-09 16:46:14    信息来源:耿马

为切实提高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质效,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走深走实,日前,耿马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协调联动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日常监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聚焦四个“重点”,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全面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履行监督专责,各级党的工作机关结合各自职责定位履行职能监督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从政治上认识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重点一:抓实相互监督管好“关键人”

1.扛牢扛实主体责任,推进谈话提醒工作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要扛实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和班子成员、部门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谈话;对新任班子成员和部门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开展任职谈话;对党政“一把手”要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本单位受处分干部进行提醒约谈。做到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联系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每年全覆盖,约谈谈话情况及时向所在乡镇(农场)纪(工)委或派驻纪检组报告。

2.落实落细“一岗双责”,分层落实常规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和分管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谈话,落实分管领域的教育管理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经常交换意见,开展交心谈心,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党组织和纪检机构报告。

3.从严从实履行监督责任,推动监督谈话落地见效。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年内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对所在乡镇(农场)或联系部门党政班子成员至少开展1轮常规谈话,对党政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纪检监察机构定期分析研判监督执纪情况,收集掌握所在(联系)部门落实谈话工作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进行提醒。

重点二:抓实“点面”监督管住“关键事”

1.聚焦重点事项全程监督。盯紧单位工程招标、资金使用、人事安排等关键事,加强对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情况掌握及监督提醒。

2.紧盯关键少数个人的重点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重大事项,在向组织部门报告的同时向纪检部门报备。对配偶、子女经商或在私营企业就职情况要向纪检部门报备。

3.分析总体政治生态。各乡镇(农场)纪(工)委、派驻机构要定期对所在乡镇(农场)或联系部门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收集,要透过部门运行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情况和履职尽责情况,对所在(联系)单位进行政治画像,形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

重点三:抓实“节点”监督管在“关键时”

1.管住“节”。传统节日是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节点就是考点,节风体现作风,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传统节日的监管,以警示教育、谈话提醒等方式做好预防工作,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防止过节变渡劫。

2.管住“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涉及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建立清单台账,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醒和督促,杜绝在“升学季”“毕业季”等关键时间节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广大教师及家长操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3.管住“时”。坚持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杜绝党员干部以乔迁新居、晋升调动、庆生祝寿、生孩满月、开业庆典等名目宴请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的宴请活动。

重点四:抓实“流程”监督管到“关键处”

1.强化关键环节的自我监督。各级党委(党组)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进行集体讨论、民主表决,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要求。

2.强化关键环节的相互监督。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绝不允许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集体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如实记录、存档备查,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党委(党组)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3.强化关键环节的纪律监督。各乡镇(农场)纪(工)委、派驻机构要加强对“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专”和“驻”的优势,抓早抓小,抓常抓长,通过列席被监督单位重要会议等方式,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发现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及时向县纪委反映,以监督治理约束推动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自我革命,习惯在受监督和制约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照所在乡镇(农场)或联系部门的工作情况加强监督跟进,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跟进监督,督促问题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及工作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纪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耿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