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耿马县纪委监委按照“清廉云南”建设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部署要求,坚持高压惩腐的力度、节奏、态势不动摇,通过抓源头、抓预防、抓惩处、抓警示,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敬畏意识、规矩意识、纪法意识,持续推动全县政治生态向上向好。
抓源头,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将问题线索研判作为监督执纪工作的切入口,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归口受理、集中管理、分类处置等要求,对问题线索登记建账、分类分办、统计汇总、动态更新,对办理情况实行周汇报月调度,全流程跟进,重要线索实行集体会商研判机制,共同研究处置方案,确保问题线索处置质量。同时,强化线索移交协作配合,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推动问题线索有效流转。2023年共接收信访举报129件,受理问题线索182件,处置问题线索132件,办结问题线索118件,收到行政执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50件。
抓预防,加强纪律建设。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开展蹲点监督,向案发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堵塞漏洞,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滋生土壤。深化运用“3+X”监督执纪执法联动监督模式,进一步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切实以监督实效提升雷霆行动质效。紧盯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覆盖开展政治关爱式谈心谈话,推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2023年,累计派出监督检查9轮次,发现问题136个,移交问题线索办理5件。完成1轮巡察,发现各类问题659个,移交问题线索23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领导干部108人次。
抓惩处,以雷霆手段惩贪治腐。统筹有限的办案力量,采取“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的“4个1”模式,组建4个线索核查组,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腐败和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深入开展案件查办。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把好案件质量关口。2023年,立案4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采取留置措施12件12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人。商请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3件;与县检察院、县法院召开联席会议讨论案件6次。按照案件审理24字方针,审结案件27件。
抓警示,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将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大会同步进行,用身边人身边事敲响警钟,使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选取查处的典型案例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全覆盖开展警示教育,强化通报曝光,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治本作用。2023年,召开宣布处分、问责决定会议11场次,通报典型案例5期,开展旁听庭审2批次100余人次。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421场次,受教育人数14661人次。(黄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