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4月以后‘每月一次’组织开展拖欠扶贫项目工程款问题排查是否正常开展至今?拖欠工程款问题解决情况如何?”近日,沧源自治县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针对开展“两拖欠”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对相关行业部门“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
以提醒谈话方式压紧压实“一把手”责任,是沧源自治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具体行动。今年以来,沧源自治县在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中,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触角”优势,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重要环节,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巡视巡察整改、选人用人等重点问题,抓好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对驻在部门日常工作、“一把手”履责情况开展“嵌入式”“旁站式”监督,让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沧源自治县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任务清单,全方位、全过程对全县各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实施有效监督。县委主要领导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对下级“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5批次5人次,集体约谈常委班子、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1场次88人次,督促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为树牢“一把手”底线思维,沧源自治县深化运用“1234”促改联动工作法,坚持以案明纪、以案释法,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近距离“沉浸式”观看庭审等方式,持续传导震慑压力。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警示教育205场次,受教育达6400余人次。
警示教育是“醒脑剂”,及时提醒教育同样必不可少。该县纪委监委通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提醒和教育违纪违法的“一把手”,切实做到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促使其树牢底线思维,真正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让铁纪真正转化为领导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2023年,共运用第一种、第二种、第三种形态处置57人次,占87.7%;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8人次,占12.3%。
“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必须通过精准监督让“一把手”权力“行稳致远”。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专责作用,聚焦“一把手”权力运行关键点、风险点、薄弱点,把握重点分类推动监督常态化,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评估,对全县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职用权、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精准画像;坚持“监督于问题未生之时”,通过监督谈话、提醒谈话、靶向监督、纪律教育等方式抓早抓小,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达到预警监督、“防未病”的效果。
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开展提醒谈话25批次28人次,责任约谈30人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835人次。同时,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用权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2023年,共处置“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问题线索18件18人,给予党纪处分11人,问责3人,批评教育8人,通报典型案例4批次21人次。(赵国印 罗增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