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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三个“突出”确保巡察整改出实效
发布日期:2017-11-13 07:30:00    信息来源:凤庆县纪委

 

凤庆县将巡察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作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截止目前,共对2个乡镇9个县级部门进行了常规巡察,对1个乡镇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不断形成震慑。在巡察整改实践中,坚持突出时效性、公开性、主动性、严肃性,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巡察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突出时效性,边巡边改。巡察期间,坚持快交快办,及时对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将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事项和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切实让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满意解决,在巡察中就形成强有力震慑;对共性问题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相关措施,督促全县各级各单位自查自纠、提前整改,通过这种措施,全县存在的共性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有效推进巡察成果运用。

突出公开性,开门整改。巡察结束后各巡察组形成专题巡察报告,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并整改提出要求,限期进行整改;积极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县电视台、凤庆纪检监察网、“廉洁凤庆”微信、凤庆网等平台,公开反馈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所有交办事项和整改事项实行台账管理,逐项督办,逐项落实,逐项销号,督促被巡察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让群众满意。

突出严肃性,问效追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督查整改进度、适时组织回访等方式不断进行督导,对整改不力的单位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严肃问责。对交办事项整改进度缓慢,及时提醒,有效推动巡察交办事项的办理和整改事项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