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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十八大以来立案审查205件处分245人
发布日期:2017-09-22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凤庆县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做到监督窗口前移,监督事项具体化,挺纪在前,失责必问。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党政纪立案205件245人,问责领导干部65人。

监督执纪“零距离”。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设,常态化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促进政令畅通。按月开展明察暗访,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做到每月必查、逢节必查,聚焦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严查公款送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问题线索“零暂存”。该利用广播电视、手机报、纪检监察网等媒体强化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监督举报方式的知晓率,开通12388投诉举报电话,确保县纪委投诉举报电话和政府网上信访系统的畅通。完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五项机制,强化问题线索排查处置,严格落实“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管理机制,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实现动态“清零”。

消除乡镇“零办案”。厘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主业之外的工作,强化基层监督执纪问责问廉问效工作,确保乡镇纪委在工作中不缺位、不越位,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下发《乡镇纪委(监察室)纪律审查暂行办法》,督促乡镇严查脱贫攻坚、干部作风、涉农资金等方面的违纪问题。

责任追究“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让“失责必问”成为反腐倡廉工作新常态,严格执行“一案三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一案双查”机制,推行县纪委常委包片负责制、常委包案制和常委跟踪督办信访件等制度,提高案件查办率;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分析,并实名曝光,形成持续震慑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