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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严禁+着装规范” 云县为纪检监察干部立规矩亮底线
发布日期:2023-05-26 10:29:48    信息来源:云县

“严禁接受请托、以权谋私、以案谋私......”“严禁敷衍搪塞、推诿扯皮、软抵硬拖......”

“全体干部职工在上班和执行公务期间,要做到着装得体、朴素大方、仪表端庄、言行规范、举止文明,树立稳重、干练和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形象......”

近日,云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云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十严禁》)和《云县纪委县监委干部职工着装规范(暂行)》(以下简称《着装规范》),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立起新的标尺。

《十严禁》紧紧围绕六项纪律及道德、生活等10个方面,为纪检监察干部列出“负面清单”,划出行为“红线”,将纪律规矩贯穿干部监督管理始终,推动自我监督管理真正严起来、硬起来。

《着装规范》共13条994字,明确了出席或列席县委全会、县“两会”、县纪委全会等县级会议,以及参加正式、隆重活动时应规范着装;工作日内进入机关办公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等情况中,统一按相应规范着装,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塑造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十严禁》和《着装规范》既为我们的日常行为提供了规范指南,又为我们念响了‘紧箍咒’,严明了‘高压线’,我们将立即行动起来,以专业严谨的态度做事,以忠诚干净的操守做人,把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干成、干好、干出彩,展现纪检监察人最美的奋斗姿态。”县纪委监委干部职工纷纷表示。

据悉,此次出台的《十严禁》和《着装规范》只是云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刀刃向内”的具体举措之一。在下步工作中,云县纪委监委将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规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树牢“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工作目标,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勇于担当、信念坚定、业务过硬,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云县纪检监察铁军。(李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