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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制定《工作指引》 推动巡察整改规范化长效化
发布日期:2023-05-26 10:22:06    信息来源:云县

“巡察反馈之日起3日内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反馈之日起10日内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1个月内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反馈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开展集中整改……”

为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规范巡察整改工作,近日,云县委制定印发《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工作指引》明确整改主体。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度督办,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整改自身问题,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积极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工作指引》细化整改流程和方式方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巡察反馈、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开展集中整改、报告整改情况、整改公开、总结经验和归档材料、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等八个环节细化为42项举措,把巡察整改逐项分解并模板化,绘制出全流程、全要素“路线图”,确保整改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同时,《工作指引》突出集中整改阶段“精准改”,围绕精简、高效、管用的原则,着力解决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不规范、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等问题,紧盯整改责任、时限、成效三个关键,既对整改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公开等提出规范化、流程化要求,又量身定制工作台账、报告审核等标准化模板,以制度化、清单化促进整改工作规范化、成果长效化。

 “《工作指引》的制定真正做到了‘量体裁衣’,明晰了改什么、谁来改、怎么改,推动被巡察党组织由‘被动改’‘不会改’到‘主动改’‘规范改’转变,真正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云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杨娟  李德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