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云县召开“清廉云南”建设工作第三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当前“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何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了全市“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示范创建调研督导现场会会议精神;听取了“十大行动”牵头单位各行动实施方案情况汇报,同时参会人员对修改完善各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各个牵头部门、与会人员对“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思想上要再提高认识,走出认识和工作误区,切实达成共识,以“十大行动”为抓手,以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经济发展为目标,在每个行动方案的制定中,要对标省委、市委、县委的安排部署,对标牵头部门以及配合部门的职能职责,再征求意见、再修改完善。
会议强调,各个牵头部门要开展好工作“回头看”,对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梳理,并融入到行动方案中,认真挖掘各个行动方案的工作亮点,找准工作切入点,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载体、工作抓手,推动“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落细落实。
会议要求,“清廉云南”建设是新阶段新征程下推动作风建设的有效抓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各牵头部门、宣传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及时报道各级各部门推进“十大行动”“一县一示范”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杨学华围绕“十大行动”方案的制定、下步工作的开展作了要求。县委办、县政府办分管领导;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及1名联络员;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人员参加会议。(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