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至2017年2月,班老乡7名村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取虚报人口、隐瞒工资性收入、隐瞒农村惠民资金补助收入等方式,降低家庭人均纯收入,使其达到享受农村低保条件。
经班老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班老乡新寨村党支部书记王学勇,新寨村委会副主任肖星勇,新寨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党支部委员王永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新寨村党支部委员、武装干事刀永强,帕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党支部委员赵云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新寨村委会委员白春燕延长预备党员资格一年处分;对班搞村委会副主任李美芳(非中共党员)进行约谈;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因工作履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责令班老乡分管民政工作副乡长赵云东、县民政局分管社会救助(低保)工作副局长陈云华、班老乡民政助理员杨德兵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的问责。
农村低保是贫困群众的生存款、救命钱,是保障农村贫困户最低生活的安全网,是脱贫攻坚的底线。一些农村党员干部“雁过拔毛”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挥霍了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广大党员干部应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诫,各乡(镇)党委、政府应发挥关键作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好各项惠农资金审批的第一道关。(易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