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德县始终精准发力,强力推进“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清单执纪、严密留痕监督、严肃双查问责”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整合监督力量,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和各派出纪工委的监督职能作用, 注重加强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办、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题的通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重点,有效整合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量,形成了脱贫攻坚“大监督”的工作格局。
突出问题导向,提高监督检查针对性。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县纪委县监察局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各阶段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在总体突出政策落实、职责履行、纪律作风等三个方面重点的基础上,注重结合脱贫攻坚各阶段性工作重点进行细化。每次组织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或抽查,都按县委、政府领导的安排部署或征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结合当前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制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以督查促进县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服务了脱贫攻坚工作。
探索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执纪效果。严格按上级纪委的要求,做好专项纪律检查、政策落实情况抽查的基础上,永德县纪委积极探索驻村帮扶嵌入式督查、电话核对式抽查等方式提高监督效果。县纪委监察局派出两名干部驻村,全程协助挂钩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并在驻村帮扶过程中督查乡镇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和村干部的工作作风,嵌入式督查大大提高了发现问题的能力和问题的针对性。在重点时段,采取电话核对抽查村干部和派出单位领导的方式,对挂钩单位帮扶人员到位情况、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对式”问询,提高抽查情况的真实性。
注重政策公开,倒逼脱贫攻坚措施落实。在全县118个行政村(社区)设立公开栏,以“网上+实地”公开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集体“三资”变动情况进行公示,倒逼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规范集体“三资”管理。
严肃执纪问责,促进工作作风转变。认真贯彻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对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处置高度重视,严肃查处扶贫领导违纪违规问题。特别通过对大雪山乡曼来村原主任挪用群众建房资金案件的查处,在追究当事人党纪责任的同时,还追究了8名责任人和乡党委、纪委的责任,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起到了较好的震摄作用。(杜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