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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构建“五项机制”助力“精准扶贫”
发布日期:2017-08-26 07:30:00    信息来源:凤庆县纪委

 

 

近日,凤庆县印发《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完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五项机制,规范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大对扶贫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问责力度,助力精准扶贫。

全方位排查问题线索。整合监督力量,每月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排查重点包括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等问题;是否存在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存在挂钩帮扶机制不落实,驻村工作队员管理不到位、工作经费不落实、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不按规定公开、不如实公开等问题。

规范线索移交工作。规范线索移交工作,及时移交巡察、审计、信访和职能部门督查、稽查、检查、抽查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纪律作风问题线索。县委巡察办对巡察中发现的扶贫领域纪律作风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办、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发现的扶贫领域纪律作风问题线索,于每月20日前报上报县纪委;县纪委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发现的扶贫领域纪律作风问题线索,于2个工作日内及时移交办理。

理顺线索处置程序。按照快查快处、严查严处的要求,理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对媒体曝光、网络炒作等影响较大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县纪委,1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对上级督办、交办、转办的问题线索,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对上级督办、交办、转办或发现重大典型问题线索的,采取下查方式直接办理,15个工作日办结。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常态化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对脱贫攻坚中不需要进行纪律处分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按干管权限进行问责;对因失职渎职导致脱贫攻坚领域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同时追究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扶贫领域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问题的,还要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曝光。在全县范围内对十八大以来的问题线索存量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排查,摸清问题底数。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每月上报《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问题线索排查统计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问题线索移送表》。乡(镇)纪委每季度要对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研究部署,半年和年底上报专题报告。每季度曝光一批脱贫攻坚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