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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三项措施”贯彻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17-07-13 07:30:00    信息来源:凤庆县纪委

凤庆县纪委快学习、快研究、快落实,采取三项措施,确保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及时传达学习7月7日,县纪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贵州贵阳、宁夏银川、山西太原扶贫开发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同志在中央纪委会结束时的讲话及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13个乡镇纪委书记、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镇长,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县纪委监察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有关工作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对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要求,要把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践行党的宗旨、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4次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确保中央脱贫攻坚工作不折不扣在我县贯彻落实。

及时研究部署。县纪委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开展好我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结合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今年我县脱贫攻坚情况,制定《全县脱贫攻坚纪律检查工作方案》,细化和明确了工作措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责任清单制,细化和形成《部门责任问题清单》《乡镇责任问题清单》《村级责任问题清单》三个责任问题清单,做到逐级压实责任。要严肃责任追究,重点查处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对有关问题既要追究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还要追究业务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及时开展检查。由县纪委领导带队,抽调各乡镇纪委、县级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8个检查组,于7月8日至16日,深入13个乡镇和县级部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围绕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精准扶贫情况、政策落实情况、扶贫资金整合及管理使用情况、“四类重点对象”的识别及“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履职情况、县级有关部门履职履责情况等重点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检查组在每个乡镇随机抽取一个贫困村,并随机抽取该贫困村中一个村民小组开展实地检查。采取不召开会议不听取汇报,不搞调研性检查,采取查阅痕迹、个别谈话、入户走访、实地核查等方式,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实地检查,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强化纪律检查工作措施,坚持把脱贫攻坚纪律作风纳入巡察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建立健全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完善纪律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