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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厘清单严抓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日期:2017-07-12 07:30:00    信息来源:沧源县纪委

 

 

近日,沧源县出台《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明确全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目标责任、职责分工、纪律要求、监督机制,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压责任。县纪委要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涉旅部门按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党政同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旅游、物价、交通运输、工商、公安、法院、市场监管、民族宗教等涉旅部门要扎实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对涉及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按规定程序及时移送县纪委。县巡察机构,要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范围,及时发现涉旅部门和旅游重点地区影响整治工作推进的纪律作风问题。

厘职责。县纪委信访室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举报平台,归口受理相关信访举报,做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搜集和分类处置,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置意见。县纪委纪检室负责对各单位涉旅问题的调查处理。县纪委宣传部要通过在沧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沧源纪检监察网、佤山清风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开设“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监督执纪问责网络举报平台”、在佤山电视台发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投诉举报电话公告、在景区景点悬挂监督牌、宾馆酒店发放监督卡等,拓宽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明纪律。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中,严守“十严禁”纪律要求。严禁通过微信、微博等信息网络平台和文章、演说、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精神,损害沧源旅游形象的言论;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旅行社、旅游购物企业、购物商店等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违规从事旅游营利性活动;严禁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辞去公职人员和退休领导干部3年内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旅游营利性活动;严禁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随意自由裁量,或简单粗暴执法激化矛盾,侵害群众利益;严禁对游客投诉反映的问题不闻不问、拖延处置、压案不查;严禁消极应付、走过场,不按要求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严禁因亲朋好友涉及整治范畴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说情打招呼影响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开展;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影响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效。

建机制。对整治工作中发现严重涉纪涉腐行为,或因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问题引发恶性旅游事件等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情况紧急、需纪检监察机关立即配合采取措施的,应在l小时内首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涉旅纪律作风问题要实行立项专办,专门登记建档,实行优先办理,及时作出结论,严肃进行处理。专办件应于1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置意见;一时难以查清的,调查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严问责。对在整治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以及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导致发生重大涉旅事件的,严肃进行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赵贵美 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