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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六字方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日期:2017-07-10 07:30:00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

 

永德县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改进监督执纪方式充分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决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做到“常和长”

——预防在先,教育提醒常态化。从2013年10月开始,县委建立实行了“三个恒定”的廉政教育机制,将县委常委会议第一个议题恒定为学习议题,恒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恒定开展党内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相继建立了恒定廉政学习教育机制,经常给党员干部打免疫针、敲警世钟、上教育课。2017年以来,已在县委常委会议上开展廉政学习教育6期,受教育达370余人次。制定出台了《永德县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把任前廉政谈话作为干部提拔交流任用的必经程序,2017年以来对提拔任用和交流任用的3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并组织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制定出台了《永德县领导干部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试行)》,着力运用好“第一种形态”,2017年以来,累计谈话函询10人次,提醒谈话5人次,诫勉谈话 6人次,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制定出台了《永德县纪委监察局约谈制度(试行)》,2017年以来,对10名乡(镇)主要负责人、5名县直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工作约谈。

——标本兼治,机制建设长效化。建立实行“两个责任”报告机制,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制定出台了《永德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对“四种形态”的适用情形和实践“四种形态”的责任主体,都做了具体详细的规定和要求。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并融入到廉政风险防控中,全面推行“六个一”防控工作措施,建立“三级预警”提醒纠错机制,切实加强县乡村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全县220个单位(含 118 个行政村、社区)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坚持做到“严和实”

——严字当头,强化执纪审查工作加强问题线索研判和处置,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协作机制、规范线索处置 、加强跟踪督办上狠下功夫。2017年以来,共接受信访举报24 件,其中:自收9件、市转15件。切实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在县纪委机关推行全员办案工作机制的同时,创新实行“派员指导”工作机制、“以案代训”培训机制、“乡案县审”监管机制、“经费保障”激励机制,切实加强对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有效解决了乡镇纪委存在的案件数量少、质量不高、查审不分等问题。2017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接受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8件(次),立案审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8件19人,审结19件23人,全县10个乡(镇)实现了立案案件全覆盖,消除了立案空白乡(镇)。

——实字打底,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在干部日常管理中“抓实”,坚持不定期开展机关作风纪律整治,对党员干部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在干部履行职责中 “抓实”,强化“为官不为”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坚决以不落实之事倒查问责不落实之人。2017年以来,启动问责程序6次,问责干部6人,其中5名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因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和特色集镇建设工作推进不力受到问责。在干部选拔任用和推优评先过程中“重实”,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到干部监督管理中,严把廉洁关口,重点查看党员干部是否携带违纪“病毒” 。2017年以来,共复函党风廉政意见127人次。

坚持做到“深和细”

——深处拓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抓起管起,深入查找隐形变异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特别是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祸患。2017年以来,查处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9件10人。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探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举措,切实加强脱贫攻坚和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2017年以来,对10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专项检查,抽查31个贫困村、62户农户,发现问题37个。

——细处着眼,坚持不懈查纠“四风”问题。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具体实施办法等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及时下发通知,早打招呼、早提醒,同时高频率、高密度的开展明察暗访,坚决查处节假日期间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子女升学、进新房等借机敛财问题,针对苗头性问题、情节轻微问题及时提醒告知整改,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坚决从严查处,典型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曝光2017年以来,先后派出10个工作组开展明察暗访,发现违反工作纪律4人,责成相关单位进行了处理。对43名干部职工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进行了报备,对40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查处违规问题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李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