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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四个“坚持” 巩固监督执纪问责实效
发布日期:2017-05-31 07:30:00    信息来源:沧源县纪委


近年来,沧源县纪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各级党组织层层压实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开展。

坚持挺纪在前,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拟提拔重用人选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去年,回复廉洁自律征求意见函1269人(次)。认真落实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119名新提拔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对86名平级交流任用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实施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核查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689份。

坚持高压态势,“零容忍”惩治腐败。坚持挺纪在前,践行“四种形态”,强化日常批评教育提醒,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守住纪律和规矩第一道防线。把全面从严要求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县委、县政府班子带头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共开展提醒谈话、约谈、谈话诫勉115人(次),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逐步成为常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反映问题线索49件,谈话函询20件18人,给予党纪轻处分24人,给予党纪重处分13人。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处了一批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和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立案34件3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

坚持狠抓作风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去年,紧盯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明察暗访37次。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宴请等事宜报备制度,谈话提醒96人,对9起违反工作纪律、1起违反公车使用规定、1起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进行查处,问责1人、批评教育16人、党政纪处分3人。持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查处问题3起,处分3人。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处34起50人,处分18人,问责9人,批评教育23人。

坚持警示教育,标本兼治强化实效。加强《准则》和《条例》《问责条例》学习贯彻。开展以案明纪教育,用好用活身边反面教材,以查处典型案例为蓝本。去年,开展党章党规“进党校、进课堂、进媒体”活动,专题宣讲25场(次)组织4176名党员干部参加党章党规网络测试。“七·一”期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县四班子领导及部门负责人130人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部分党员干部旁听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公开庭审,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永远在路上》《镜鉴》《警钟》等廉政教育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理想信念“高线”,坚守纪律规矩“底线”。(陈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