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纪委对全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中,工作推进不力的11名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进行了通报,进一步严肃政风政纪、确保政令畅通。
临沧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仕伟因对全市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指导督促不力,负直接领导责任,受到通报、书面诫勉问责。
临翔区圈内乡党委书记冯成祥,凤庆县雪山镇党委书记潘伟,云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钟汝祥,永德县永康镇党委书记李非非,永德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曾光宇,镇康县军赛乡党委书记周润强,镇康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国强,耿马自治县勐永镇党委书记彭志远,双江自治县勐库镇党委书记靳鹏,沧源自治县勐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国宏等10名责任人,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中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和督促检查不力,对辖区内环境整治不力、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对以上11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从严从实管理党员干部,正风肃纪强作风、促发展的鲜明态度和决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中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