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庆县纪委在督促各部门严格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纪委牵头,抽调财政、审计等部门业务精良、作风扎实的领导干部组成检查组对“小金库”问题开展重点抽查。
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责任担当。为确保全县“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该县成立了由县纪委牵头,县财政、审计、人社、民政部门组成的“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收集上报相关情况,督促部门整改落实,协调开展执纪审查和责任追究等工作。
明确整治内容不留死角。把整治“小金库”问题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聚焦七类问题进行整治:严禁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严禁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严禁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经营收入不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严禁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及使用其它方法和手段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狠抓措施落实不走过场。严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组织力量在辖区内开展监督检查,凡发现设立“小金库”问题,如实填报《“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并将“小金库”资金缴入同级财政指定账户。在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纪委会同财政、审计、人社、民政等部门,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采取实地查看账目、审阅文档资料、个别谈话调查等方式进行抽查,并随机抽取部分零报告的部门,发现问题严肃追责。
严肃责任追究不留情面。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为4212657,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社会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凡在规定时间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并主动将“小金库”资金缴入财政指定账户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或不予处理。对自查自纠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及时,在监督检查或执纪审查、巡视巡察、审计中还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乡镇、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实名曝光。(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