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镇康:用好“四种形态”强化执纪审查
发布日期:2017-05-02 07:30:00    信息来源:镇康县纪委

今年以来,镇康县纪检监察机关转变执纪工作理念,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四种形态”要求,突出“五个强化”抓实纪律审查。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2件,处置问题线索24件,立案14件,结案7件,其中给予党纪轻处分3件5人,给予党纪重处分4件4人。

强化压力传导。及时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并下发《镇康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将主体责任层层延伸到基层,层层传递压力。加大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基层党委、纪委真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担起来、落下去,做到责任覆盖无盲区,用纪律的标尺衡量党员的言行。

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从严落实《规则》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要求。积极教育引导纪检队伍强化自我监督,加大自我约束,及时自我批评,做到躬身自省,修德敬业,忠诚履职尽责。

强化问题线索规范处置。实施问题线索归口集中、逐级备案、分级办理、专人负责、严格保密的工作模式,对重要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集中管理,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工作流程。严格执行线索处置逐级报告和备案制度,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备重要问题线索。

强化“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把握运用。加大谈话函询工作力度,做到抓早抓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5件,占问题线索的20%,其中函询1人,约谈4人。

强化监督执纪安全工作。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安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审查安全责任,加强对执纪审查措施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批和备案程序,严格落实执纪审查安全责任制,实现了零事故、零违纪、零申诉。(张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