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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实党员干部监督谈话
发布日期:2017-02-14 07:30:00    信息来源:凤庆县纪委

凤庆县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抓好党员干部监督谈话。2016年,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对270人进行提醒、警示、诫勉谈话既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又给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该县出台《党员干部监督谈话办法》,明确谈话对象、谈话方式及结果运用。谈话对象包括全县所有党员,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管理的部门中的干部职工,村“两委”成员等。监督谈话方式为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三种类型。

监督谈话根据干管权限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级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认为需要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谈话的,需报开展谈话部门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监督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谈话人要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谈话对象在接受谈话时,必须如实回答,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监督谈话过程中,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违纪问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做好谈话记录,谈话对象逐页签字,事后认真写书面检查并认真整改。

注重结果运用,谈话记录存入档案,并作为对干部管理教育、选拔任用、推先评优的重要依据。2016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方式谈话210人,对55名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和警示谈话,对出入娱乐场所的5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