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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三个抓实”挺纪在前
发布日期:2016-10-19 07:30:00    信息来源:凤庆县纪委


凤庆县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坚持“三个抓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抓实提醒谈话,咬耳扯袖“全覆盖”。该县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狠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大操大办、赌博等不正之风。认真执行《凤庆县县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规定,今年以来该县对131名拟提拔任用和交流任用的县管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对12名领导干部的个人报告事项进行核查;对32名操办婚丧宴请等事宜的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事前廉政提醒谈话,事中核查22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如:小湾镇开展工作作风督查4次,发送督查通报4期,诫勉谈话6人,提醒谈话和教育批评26人;洛党镇对1名不作为的干部进行纪律处分。

抓实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早纠正”。强化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监督。出台《凤庆县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办法(试行)》、《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方案》等办法,适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做到每月必查、逢节必查,将每月的检查与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节点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重申纪律规定,公布举报电话。2016年来共开展明察暗访10次,开展党风廉政季度巡察2次。通过巡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件,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10人,问责2人各乡镇和各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共130次,发现并纠正问题12个,提醒谈话622人次。制定《凤庆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抽派专项督查组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等违纪违规问题,严肃追责。

抓实责任追究,点名曝光“不留情面”。狠抓纪律审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警示,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今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的17名党员干部开展谈话函询,开展纪律审查28件36人。党政纪处分28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和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等轻处分18人;给予留党察看、降低岗位等级、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等重处分10人。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点名曝光。同时,针对教育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对2014年以来教育领域违纪违规的27人进行点名通报,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震慑作用。(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