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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四强化”促“四种形态”落实
发布日期:2016-09-06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探索实践中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防范在先,抓早抓小、动辄则纠,把教育与惩处、从严监督管理与保护激励干部结合起来,通过诫勉谈话、廉政谈话、述廉述责、廉政审查和函询约谈等措施对党员干部严格监督,以“四个强化”推动“四种形态”落实。

强化宣传引导。临沧市切实加强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宣传引导,通过会议、专题学习、专题讨论等方式,利用临沧电视台、临沧日报、临沧廉政网等媒体广泛宣传解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机关到基层、从基层到农村,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四种形态”的外延内涵,现实和长远意义;充分认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各级党组织职责的应有之义,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充分认识“四种形态”就是从严治党的路径和方法。通过“四种形态”把管党治党职责任务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体现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中。

强化探索实践。临沧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压实两个责任,市委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政治自觉,研究起草《临沧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 “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坚决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上率下,齐抓共管。市纪委围绕“四种形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在线索处置、立案审查、执纪审理、纪律处分等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坚持挺纪在前,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强化谈话函询。为了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处理好“大多数”这个关键问题,市纪委着力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明察暗访、廉政风险防控、廉政谈话、廉政档案、述廉述责、谈话函询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笼子,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惩防体系。2016年以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105人(次),其中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95件。

强化执纪审查。在广泛运用函询、约谈的同时,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加强线索排查处置,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落实五类处置标准和方式,坚持纪检监察室和纪委书记办公会两级集体排查研判机制,不断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水平。2016年以来,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66人;给予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51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2人。(杜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