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永德县纪委切实加强对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由纪检监察室分别对所联系乡(镇)纪律审查工作实行“总承包”,积极探索推行“乡案县审”工作机制,同时配套出台《永德县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规程》《永德县乡(镇)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及办案经费补助办法(试行)》,有力促进了乡镇纪委办案数量和质量不断上升,办案水平不断提高。
1至7月,全县10个乡镇纪委立案案件15件,其中:乌木龙乡纪委2件,亚练乡纪委2件、永康镇纪委2件、勐板乡纪委2件、班卡乡纪委2件、小勐统镇纪委1件、德党镇纪委1件、大山乡纪委1件、大雪山乡纪委1件、崇岗乡纪委1件。目前,全县10个乡镇纪委全部有立案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