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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用好考核“指挥棒”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落细
发布日期:2021-11-30 21:59:01    信息来源:耿马

“请你谈谈你们单位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请你谈一谈作为单位主要领导,你是如何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近日,在考核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时,考核组成员与主要领导谈道。

为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超前谋划部署,采取分工合作、细化工作措施、考前业务培训等方式,助推考核各项准备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确保“年终大考”畅行无碍。

“本次考核需注意重点检查考核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在考核业务培训会上,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就检查考核重点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程序、考核结果评定、考核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析和说明,并现场解答了检查考核组人员对考核工作存在的疑难问题。同时发放涵盖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制度等内容的《考核工作手册》,使检查考核组人员熟悉、掌握考核业务知识,有理有据、合理合规开展检查考核工作。

“通过参加业务培训,掌握了考核的内容、方法及程序,有效缓解了自身本领恐慌,使得自己有信心、有底气做好检查考核工作。”一名首次参加检查考核工作的人员表示到。

据悉,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成立11个检查考核组,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11个乡(镇、农场)及62个县级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述责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核查、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

同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检查考核情况和等次评定结果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由县委办公室通报全县,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乡(镇)、农场、部门和单位要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领导代表县委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工)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落实,检查考核情况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乡(镇)、农场、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工)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奎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