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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谈“两个责任” 开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新路径
发布日期:2021-04-06 10:52:22    信息来源:镇康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党内正气上升、社会风气上扬,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积聚了强大正能量。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我将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继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这是在镇康县融媒体中心录制党委书记谈主体责任现场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镇康县探索以党委(党组)书记谈主体责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谈监督责任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新路径。

今年年初,镇康县纪委制定下发了《镇康县党委(党组)书记谈主体责任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谈监督责任工作方案》,明确了党委(党组)书记、单位负责人要围绕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就如何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如何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等方面作出履职承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围绕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就如何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强化政治监督,促进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如何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方面作出履职承诺,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履职承诺的撰写从会议学习、到撰写提纲、再到集体研究审定,都作出了明确要求,旨在摒弃为承诺而承诺、空谈不切实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两个责任’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

此前,镇康县委以上率下,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实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带头“一对一”约谈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党组书记,集体约谈同级班子成员和乡镇党政“一把手”,推动各级党组织在抓好班子、管好干部、带好队伍上下功夫、出实招、谋实效,镇康县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同时,为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质效,先后制定下发《镇康县纪检监察机关“1+1+N”片区协作工作办法(试行)》《镇康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工委)工作制度(试行)》《镇康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工委)工作暂行办法》《镇康县纪委县监委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等,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抓紧抓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牢基础。

据悉,县纪委监委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职承诺以录播视频、刊发文字的形式,在“清廉镇康”微信公众号、镇康县纪委监委网站、镇康县电视台等县级媒体平台上“晒出”。同时,还将制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口袋书,切实解决部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不知道怎么干的问题,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通过探索新路径,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把“两个责任”从“无形”到“有形”,从“有形”到“有效”,开列“两个责任”工作清单,促使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知责、明责、担责、尽责,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行动自觉。

“此次谈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是我县新时代、新征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将把主体责任履职承诺作为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考评内容;把监督责任履职承诺作为镇康县纪委监委综合考核重要考评内容和个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通过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林丽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