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德县纪委监委对永德县大山中学原校长李茂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李茂强在担任永德县大山中学校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用套取、截留的资金多次为教师购买工作服,多次购买烟、酒等物品用于学校日常开支和个人消费;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套取、截留学校资金、食堂资金、学生生活补助等资金作账外支出,私设“小金库”;涉嫌职务犯罪,贪污公款,数额巨大。
李茂强身为党员干部、学校校长、人民教师,理想信念缺失,无视党纪国法,败坏职业道德,将公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违纪违法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2020年9月21日,经永德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李茂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永德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