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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卫校校长贺金明违纪被处分
发布日期:2022-11-25 17:46:44    信息来源:案件审理室

日前,经临沧市委批准,临沧市纪委市监委对临沧卫校校长贺金明同志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贺金明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临沧卫校财务人员公款私存和违法犯罪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本应严肃处理。鉴于贺金明同志在组织审查中积极配合,如实说明本人违纪事实,主动退还所收礼品礼金,积极整改,具有从轻减轻情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临沧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沧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贺金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