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临沧市委批准,临沧市纪委市监委对临沧市医保局保留正处级待遇干部杨虎翼同志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杨虎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临沧卫校违规收取管理费、财务人员公款私存和违法犯罪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
杨虎翼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应严肃处理。鉴于杨虎翼同志在组织审查中积极配合,如实说明本人违纪事实,具有从轻减轻情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临沧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沧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虎翼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