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对耿马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级警长黄明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明旺身为中共党员、人民警察,背离初心,不知敬畏,对抗组织审查,销毁证据;在组织找其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领取津补贴;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与他人共同侵吞国有资产。
黄明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尤其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耿马自治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明旺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