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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集体土地建自家房 一村干部栽了
发布日期:2022-05-25 10:00:06    信息来源:凤庆

  “土地收回来后,我们把它充分利用起来,现在刚收完小麦,下一季打算种玉米。”近日,凤庆县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来到鲁史镇永发村,对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时,现任村支书字崇军说。

  看着眼前生机盎然的景象,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终于放下心来。

收到举报

  事情还得从一封信访件说起,凤庆县纪委监委收到“关于反映鲁史镇永发村村支书郭某某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信访材料”后,引起凤庆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注意。

  “集体土地属于集体财产,怎么会被村支书侵占,还建了房?”

  随即,凤庆县纪委监委迅速组织力量,对该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永发村选出能发挥积极带头作用和有影响力的3名群众代表全程参与信访核查。

核查线索

  “这块地是集体土地,你怎么用它来建自家房子?”调查人员找到郭某某进行谈话。

  “这块地是政府交给我种烤烟,发展特色产业带领村民致富的,种了很多年了。如果不是我管理得好,这地没多大价值。”郭某某回答。

  “政府只是让你发展特色产业,你为什么擅自侵占用来建房?”调查人员进一步追问。

  “这两年村里搞接待之类的,自己贴了很多钱,就想着把这地抵过来,用来建房。”面对调查人员追问,郭某某支支吾吾说出自己的私心。

  为进一步核实问题线索,调查人员到鲁史镇规划、司法、自然资源等部门了解相关情况,实地走访部分村民,与永发村干部座谈。最终查明,郭某某作为鲁史镇永发村支书,擅自占用村里交给他进行特色种植产业的280平方米集体土地建盖房屋,改变土地用途。同时,在镇村公路加宽工程对涉及开挖占压的群众进行造册给予适当资金补偿中,郭某某将集体土地占压233平方米登记在自己名下,获得赔偿约229元,损害集体利益。

受到严惩

  最终,郭某某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对郭某某侵占的集体土地还耕于民,同时,永发村“两委”以召开村民代表会确定赔偿标准,郭某某根据标准进行赔偿。凤庆县自然资源部门对郭某某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问题线索进行查处,责令郭某某完善相关手续并缴纳罚款。

  郭某某悔恨地说:“我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村党支部书记,却私自占用集体土地,感到非常羞愧,我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今后我将谨记这次教训,树牢耕地保护意识,对耕地保护政策进行宣传,守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

敲响警钟

针对郭某某案暴露出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凤庆县纪委监委向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关于加强耕地监管工作的监察建议》,要求其认真查摆,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强化监管,完善制度,健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在重点乡镇召开郭某某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给镇村干部解读纪法规定、敲响警钟。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围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开展一线监督检查,推动耕地保护制度落地落实,严督力促职能单位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为耕地保护、粮食稳产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史艳菊)